这是发生在十八岁的故事。
我只记得,他嘴角隐隐漾开的笑意,干净的面庞和少年特有的朝气。
不幸的是,我们认识了八年,而我在第八年才发现我喜欢他。在我的十八岁,无可救药的爱上自己的好友,就像穷凶极恶的罪犯妄图拼尽全力挣开手腕上的镣铐一样,我是那个罪犯,他是我的镣铐。
罪犯离不开镣铐的束缚,可镣铐并非罪犯的专属。
爱上镣铐,是常人所不能理解之事,既是罪犯,爱天爱地爱空气都可以,为什么偏偏是手腕上的镣铐。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无法解释,既然爱了,就不能回头了。
金属制品散发着冰冷的气息,我总是瞧着镣铐,尽管它生人勿近,尽管它几乎不近人情。
可是,那是陪伴了我整个青春的人,事到如今,我仍然觉得他是如此迷人。
如果没有镜子,我可能沦陷于此。
存在即合理,镜子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让我看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