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昨天让徐茉莉还钱,说你没钱,都要喝西北风了。”
经过林默这一提醒,纪云烟这才想起来自己胡说的一句话。
“我那是说来气她的,我才没那么穷,不信你把手机拿给我,我给你看。”
说着纪云烟趁林默愣神之际快速抽回自己手机。
她翻开手机银行打开余额给林默看。
“十亿?!你那么有钱?”
林默也有些不可置信,昨天王特助就把纪云烟的资料发给他了。
能查到的,就是纪云烟在入科大的信息。
从小在一个小康家庭长大,十六岁就辍学,在外上班。做着一个月三四千还累死累活的工作。
他最介意的初恋就发生在那个时候。
纪云烟谈了个男朋友,男朋友和闺蜜以各种理由借口用着她为数不多的工资。
最后纪云烟在19岁的时候搬出家里,同时和闺蜜以及男朋友闹掰。
那一年也是纪云烟意志最消沉的一年。
可是,一年前纪云烟突然辞职回老家,还盖了家一千平方的中大型超市。
半年前,更是以优异的成绩被科大破格录取。
至于她到底干了些什么?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以他的能力都没办法查清楚。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呐,钱给你转过去了,我只要一万。其他的不是我该拿的。”
纪云烟说着给林默转回了九百九十九万。
“某付宝到账,九~百~九~十~九万元~”
林默手机也传来到账的声音。
见纪云烟有钱,林默也不再强求。
二人是最早回别墅的。
“现在还早,做晚饭还来得及。要一起吗?”
林默当然不会拒绝纪云烟的邀请,他笑着答应道。
“好。”
小厨房难得的成了他们二人的独处世界。。。
白鹤的工作,众所周知。他是个偶像。
在白鹤的安排下,经纪人给他临时找了个场地。昨天凌晨才开始卖票。
即使时间那么赶,白鹤演唱会的票还是被抢光了。
千纸鹤:“啊!!!我抢到了!我现在就打飞滴来h市看哥哥的演唱会!哥哥都一年没开演唱会了!”
我爱千宁:“呜呜呜~我没抢到。姐妹记得多拍些照片和视频。我也想看看哥哥。”
千纸鹤:“好!我还特意买了个照相机,就是为了把哥哥拍的更好看更清楚,到时候发你一份。”
等到晚上演唱会开始时,孟莎莎看着人山人海的演唱会现场都惊讶的合不拢嘴。
白鹤,这么受欢迎的吗?
她是第一次感受到,白鹤粉丝的热情和数量之庞大。
白鹤一上场,台下的欢呼声更是震耳欲聋。
台上的少年仅仅是一个手势,台下的粉丝就都听话的安静下来。
孟莎莎放眼望去,个个粉丝都拿着荧光棒,头上都戴着画了一点红的白色棒球帽。
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统一的粉丝,白鹤的粉丝真的很优秀。
既热情,又听话。
“接下来,带给你们的是我的成名舞!”
随着白鹤脱下帽子甩向观众席,他的舞伴们迅速上场,灯光全都打在白鹤身上。
现场的粉丝更是一片高呼尖叫,甚至都站了起来为白鹤欢呼。
随着音乐的响起,现场又变得安静,粉丝们一个个都乖乖的坐在位置上,安静又认真的看着白鹤的演出。
白鹤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全部都牵动着他们心弦。
随着音乐的节奏,白鹤自信又张扬的带动着整个舞台。
孟莎莎也是现在才知道,原来大明星在舞台上真的是闪闪发光的。
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他打造,就连粉丝们一声声高喊,也全都是为他欢呼。
没有人比他更适合这个舞台来,他就像那熠熠生辉的星星,白天她不觉得,晚上的舞台上,他甚至亮过了白日里的骄阳。
就连一向高傲的孟莎莎也举起手中的荧光棒,为此刻耀眼的白鹤欢呼鼓舞。
好像她也成了这片由粉丝组成的海洋中的一员。随着荧光棒挥舞的海浪,一声又一声的高喊着偶像的名字。
摄影师还贴心的记录下了孟莎莎在台下为台上白鹤欢呼的样子。
远处是白鹤帅气跳舞的样子,近处是孟莎莎挥动着荧光棒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台上的样子。
两人这么一同框,有种说不出的和谐。
难得这对欢喜冤家,能那么和平的出现在同一个镜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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