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您看看这篇稿子怎么样!”这天早上,巴黎通俗杂志《我什么都知道》的主编比耶--拉斐特刚刚来到办公室,手下的编辑威廉就抱着一沓书稿走了进来。
以拉斐特对于威廉的了解,他知道自己的这个手下一项做事都非常谨慎,如果不是对这份稿子有着极度的自信,他是不会这么一大早就来找自己的。
果不其然,只读了一个开头,拉斐特的眼前就是一亮,因为虽然这份作品的文笔很一般,但创意非常的好,或者更直接的说是非常符合自己的胃口。
这几年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风靡整个欧洲大陆,作为死对头的法国人在喜欢“福尔摩斯”之余,也非常迫切的希望本国也出现一位能够与之对抗的名侦探!
但可惜侦探小说属于那种有本事的人不屑于去写,而没本事的人还写不好的题材。都不用说别人,柯南道尔自己都不想再写了,所以才会在十年前残忍的将“福尔摩斯”写死,然后好腾出时间和精力去写他的历史小说。当然了,在读者、编辑甚至包括柯南道尔母亲的逼迫之下,道尔先生还是在今年的《空屋》之中活了过来......
其实拉斐特自己也打过这个题材的主意,他的想法是找自己的好朋友--有着“莫泊桑第二”称号的莫里斯--勒布朗来创作一个属于法国人的名侦探,但人家觉得侦探小说太low,不愿意写,虽然最近似乎有了一些松动,但想要说动他依旧不是一个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任务。
但巧的是,这篇名为《侠盗罗宾》的侦探小说居然与自己向莫里斯提出的创意非常相似,要知道法国不是英国,虽然法国人也喜欢福尔摩斯,但总的来说他还是一个标准的英国人,过于严谨古板,而法国人还是喜欢浪漫主义色彩的主角,因此拉斐特的想法是创造一个糅合“福尔摩斯”和“莱佛士”两人特点的法国侦探,这样更符合法国人胃口。(1899年英国作家恩斯特--洪纳创作的怪盗绅士,在当时很火。)
而这篇《侠盗罗宾》中的主人公亚瑟--罗宾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精通易容术,可以随时化身为任何身份的人,而且为人爽朗、行动敏捷、个性乐观,对女性殷勤有礼、富体贴心;生活上可挥金如土,也可安贫乐道;锄强扶弱、劫富济贫,其犯案手法神乎其技,令人摸不著头绪,爱跟警方开俏皮的小玩笑,又善于宣传,利用报纸对自己的义举赞扬一番,让被害者哭笑不得。另外他还有着强烈的爱国心。不说别的,光凭这样的人设,拉斐特就敢断言,这个故事的销量绝对不会差。
于是拉斐特向威廉问道:“威廉,这份稿子在哪收来的?”
威廉有些尴尬的答道:“是昨天作者夏尔--托里切利--唐宁先生送来的,我看了一下,感觉很不错,尤其是跟主编您之前提到的创意比较相似,所以就给您送过来了。”(夏尔是家族名、托里切利是本名、唐宁是姓,下文中的托尼是托里切利的简化性昵称。哎,外国人的名字真复杂......)
“哦,那你有没有留下这位唐宁先生的联系方式?”拉斐特又问道。
威廉点头答道:“知道知道,他现在就住在米尔顿老爹的旅店。”
“旅店?他不是巴黎人?”拉斐特有些奇怪的问道。
“恩,他说他是刚从图尔来到巴黎!”(图尔:法国安德尔--卢瓦尔省的省会。)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就去请他过来吧,我要跟他谈一下这篇小说!”拉斐特吩咐道。
威廉自然知道主编要跟这个图尔小子谈的绝对不是仅仅这一篇《侠盗罗宾》,而是一个系列,说起来这家伙还真是幸运!
但他所不知道的是,他眼中的那个“幸运的图尔小子”却并不这么想,因为他是知道一定会有这样的结果,所以才这么写的。
之所以唐宁知道,是因为其实他是从2022年穿越过来的,因为唐宁本身就是一个侦探小说的狂热爱好者,所以他自然知道在1903年这个特殊时期法国人最需要的侦探小说是什么样的,而且始作俑者就是《我什么都知道》的主编拉斐特,所以才特意写了这篇稿子投了过去。
其实唐宁写的《侠盗罗宾》与莫里斯--勒布朗除了人设一样之外,其他部分并不相同,一来是因为即便自己看过侠盗罗宾,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也只记得一个大概的人设和情节,细节根本就记不全,而勒布朗的一大特色就是文笔细腻,毕竟被称为“莫泊桑第二”么,这对于文抄公唐宁来说就绝对做不到。
第二就是因为唐宁记忆里这种怪盗绅士的故事实在是太多了,压根就不需要去抄勒布朗,比如柯南里的怪盗基德、江户川乱步的怪人十二面相、加藤一彦的鲁邦三世甚至古龙的楚留香其实都是这种怪盗绅士风格的故事。
就在唐宁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房门被敲响,打开一看是旅店老板米尔顿老爹,只见他端着一个放着面包和牛奶的餐盘笑眯眯的对唐宁说道:“唐宁先生,刚才我做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