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勇女卧底

    我坐在“兰桂坊”的一张高脚椅上,啜吸着一杯魅蓝色的果酒,右手手指随着嘎嘎的电子舞曲轻轻敲打着吧台,轻松地打量着酒吧和四周三三两两的客人。

    “今天怎么有时间来喝酒?”搭话的是我的好姐妹玲珑。其实她并不叫玲珑,只是身材着实出众,不知何时得了这么个称号。

    玲珑是这里的招牌调酒师,此时此刻,她一边快手快脚地为客人调酒,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和我说着话。

    “老板来这里谈生意,现在嘛,估计是左一只小白兔右一只小野猫,你懂的。”我笑嘻嘻地望着玲珑:“我呢就忙里偷闲的来看看你了。看我多够意思,都没去找小帅哥直奔你来。”我故意举起酒杯向她示爱,今天好像是情人节,不过我没有情人,所以就拿玲珑顶包吧。

    我跟玲珑是很好的姐们儿,一起同过窗,打过架,喜欢过同一个帅哥。

    可惜生活经历却迥异:玲珑生活安稳风顺,父母都是安份的工人,她是在父母的呵护中健康长大的;而我的妈妈,是家族中的另类,先是未婚先孕,又是离家出走,一个人带着我颠沛流离,许多年后才跟家人取得联系,直到那时,大家才知道我的存在。很难想象这样的两个人会是闺蜜,但我们真的是闺蜜,奇怪吧,我无聊的时候经常想到底我们两个谁勾引了谁,不一会儿玲珑扭着风靡整个兰桂坊的水蛇腰走过来:“我真得很忙,不像你,一身本事,找了个好干爹,总统套房住着,名牌穿着”她不无羡慕的抱怨着。

    我看着桌上泡在水杯中忽明忽暗的蜡烛出神,并没搭话。

    “江君行!!”玲珑怒吼一声,显然她对于自己被无视这个现实还没适应。

    我没有抬头,望着烛光淡然一笑:“生里来死里去的,有什么好的?做的那些事情你又不是不知道,再风光也没男人喜欢。”

    玲珑走到我面前,刷的一下用手扬起我下巴,用整个酒吧都能听到的声音嚷嚷道:“瞧瞧,这脸这身材,怎么会没人喜欢。”

    我瞪了她一眼,轻轻打掉玲珑的手:“喜欢我?那些男人怕是躲都躲不过来吧。”

    “那你为什么不换工作?”又来客人了,玲珑一边忙碌着一边不解的问。

    我终于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换工作?谈何容易呀,我们这样的人,除了给人当当肉盾,杀杀人,带点奶粉,看看鸡场似乎也没什么可做的。那句话怎么说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我趴在吧台上,不再说话。

    我叫江君行,刚刚大学毕业三年了,现在的职业是某大公司总裁的私人秘书,也是他的干女儿。事实上我还有另外一层皮卧底。从警察学校毕业的第二年起,我就开始了自己的卧底生涯。从最底层的小太妹开始,帮着带过毒品,当过鸡头直到在一次特别行动中,我救了幕后大老板一命,才麻雀变凤凰,成为他的心腹干女儿。现在想想那一次舍身的情景,还真是有点后怕,只差一点点,子弹就将击中心脏。如果那个时候真的挂了,会不会荣立个二等功什么?也不错,我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所谓“干女儿”不过也就是名字好听点,实际上还是帮老板打杂的,可惜我一个女人,他们不放心让我去做大宗毒品和洗黑钱,只给了我几个大型鸡场管管。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我是放荡不羁、固执冷酷、没事就干些嬉笑怒骂的事,一副永远把明天当做最后一天过的生活态度。但是玲珑不同,她知道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因此虽然我们分开了十多年,可她仍然是我唯一的好朋友。

    看样子玲珑还要忙上好一阵子,我也没和她打招呼,悄悄离开了兰桂坊。

    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其实自己什么都不缺,要钱有钱,要男人吧,有钱怎么会缺男人。可是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真的要疯了,每天睡觉之前,我都要不断地提醒自己,自己是名警察,是正义的化身;每天起床之后,我还是要不断地提醒自己,只不过这次是提醒自己是个黑社会头头的干女儿,是每天只要吃喝玩乐的大小姐

    夜已深,我迷迷糊糊的走进酒店,开门的一瞬间,一阵大风刮过

    我站着门口愣了一下,搞没搞错,香港哪里来这么大风,难道我没关窗户?

    刚踏出一步,身后的门竟然自动关上了。

    嗯?我这边尾音还没收,那边就蹿出几个黑影。

    好吧,我的房间来了客人,看来我要好好招呼一下了。十五分钟后,几个黑衣人趴在地上喘着粗气。不过我也不好过,嘴角在流血,胳膊也好痛,貌似骨折了

    “身手还不错嘛!!”有个仿佛强风扫过树梢般既低沉又厚重的声音,慢慢地说道。

    不会吧,还有人,就我现在的情况我觉得还是投降的比较好,不过投降也是有技巧的。

    “什么人?”我大喝一声,结果胸腔一痛,完了,受内伤了。

    “看来个性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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