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往大了说,刑辩律师的职责是以法律为基础,维护社会的正义。
可这个解释,太过虚无缥缈。
什么是社会的正义,法律真的能定义吗?
所以往细了说,刑辩律师也就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总结一句话,辩护人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帮助他们的人。
而不是见面就丢下一句“你赶紧认罪交代,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至于具体细则,可以翻找《刑事诉讼法》第36、37、38、39、41、45、47、159、160条。
这里就不详细赘述了。
可现实是,大多数刑辩律师的职责,都类似于那么一句话。
规劝嫌疑人赶紧认罪认罚。
用精简化的方式举例:
调查科刑侦(取证)阶段,会见嫌疑人一次,劝认罪认罚;
地检署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嫌疑人一次,劝认罪认罚;
地方法院审理(立案)阶段,会见嫌疑人一次,劝认罪认罚。
至于出庭(辩护)阶段……
这里要细分一下,但大体上也可以缩减归纳:
开始的发问提问。
法官:辩护人有无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律师:没有。
中间的举证质证。
法官: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有无意见?(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律师:没有意见。
法官:辩护人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
律师:没有、
最后的法庭辩论。
法官:辩护人请发表辩论意见。
律师:初犯,偶犯,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家中尚有亲属需要照顾(上有老下有小),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都要发(老人,地铁,手机)了。
可这就是事实!
刑辩律师不吃香,甚至还可能因为多说了一句话,导致自己莫名其妙被送进去。
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很少有人愿意干。
就算有,那也是大律所接了援助公益案件。
或者一些小律师为了律师协会的补贴去接公益案,真正为嫌疑人考虑的刑辩律师那真是凤毛麟角。
反正刑辩律师这一行,有本事的都在牢里蹲着呢,还在外面的也只是偶尔兼职,或者少说少做的稳健派。
所以当张伟来到安宁区法院,向驻扎在这里的援助机构负责人提出申请,说自己要当一名刑辩律师时。
负责人只是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盖章同意了。
接着,他又找到了负责崔振兴案子的刑辩律师。
说明来意后,对方嘿嘿一笑同意把案子交给张伟。
可能这位还在心里头嘲笑,张伟非要找不自在,去服务一个不肯认罪的嫌疑人,这不是傻子是什么?
在他们(刑辩律师)看来,不认罪认罚的嫌疑人,那都不好伺候。
现在有个傻子替我排忧解难,何乐而不为。
……
合家欢园,404室。
“咳咳,各位粉丝们大家好,我是张伟,现在已经在法律援助机构挂名,成为了一名公设辩护律师。”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做,是因为在《法治安宁》节目中,我与腾飞律所的黄琪律师进行了些许的公益宣传普及,处于我们双方对于公益事业的支持,所以就立下了一个约定,具体情况可以观看《法治安宁》节目的直播录像,具体链接为……”
面对着镜头,张伟将自己直播时的情况说了出来,然后重点强调了自己与腾飞律所黄律师的约定。
随后他将申请公辩律师时填写的申请书,还有接了崔振兴案后的委托书都一并附在视频最后。
视频开始剪辑,上传,审核……
……
自从直播之后,安宁区治安署的《法治安宁》节目就火了。
当然其中爆火的原因,倒是和普法一点关系都没有。
纯粹是因为黄琪对张伟的阴阳怪气,二人造成的恩怨局,以及……
韩月英小姐姐的突然出手!
甚至这个出手的热度占大头。
以至于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