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众枢臣唇枪舌战(4)
七月初二,内阁大学士、少詹士宝廷奏曰:遐来事机日迫,南、北洋战备未完,枢臣亦束手无策,虽皇太后、皇上忧勤于上,恭亲王尽瘁于下,若无知兵重臣主持大计,恐未足仔肩危局。
今日之事决非现在枢臣数人所能胜任,必得如寇准、李钢者或可挽回一二。奴才历观中外臣工,实罕其选。纵有才智较胜者,未经盘错,亦未敢深信。
惟大学生左宗棠老成硕望,功业昭着,虽性情未必无偏,而才识逸出凡庸,仿之古人未知何如,而以视今之士大夫实鲜出其右者。
奴才不揣冒昧,拟乞降旨,宣召入朝,使其筹划方略,与恭亲王同心赞治,当必有以解朝廷之忧。
慈禧太后观奏,心有戚戚焉,迅下谕旨:现今时事孔棘,俄人意在启衅,正须老于兵事之大臣,以备朝廷顾问,左宗棠着来京陛见。一面慎举贤员,堪以督办关外一切事宜者,奏明请旨,俾资接替。
前因时事艰难,迭经谕令军机大臣,随时匡弼,力戒因循。乃近来各该大臣等,办事迟延,实难辞咎,着交各该衙门议处。
着惇亲王奕誴、醇亲王奕譞,潘祖荫、翁同龢、宝廷、文煜等咸至南书房查观总理衙门所呈奏折,以便畅议国事。
少詹事宝廷察言观色,复再奏请两宫皇太后与惇亲王、恭亲王、醇亲王集众议统筹大局。
两宫接宝廷奏疏,再下谕旨:此后所有奏疏,着交惇亲王奕誴、恭亲王奕欣、醇亲王奕譞、刑部尚书潘祖荫、工部尚书翁同龢,于南书房共同阅看。俄事与球事,所有不解未定之处,惟军机与三王两大臣是任。
九月初一日,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沈桂芬奏曰:伊犁之地久悬不决,琉球之分切勿再延。微臣以为,二分琉球,愧对球人;琉球之北归倭,之南归我,中间几岛留予球人自治,可谓公允。
直隶总督李鸿章以琉球南岛贫瘠,几无人烟,迅速致函总理衙门:俄事之能了与否,实关全局。琉球初废之时,中国以体统攸关,不能不亟与理论。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倭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敌人,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
盖此系彼曲我直之事,彼断不能以中国暂不诘问,而转来寻衅,俟俄事既结,再理球案,则力专而势自张。
中国自强之图,无论俄事能否速了,均不容一日稍懈。数年之后,船械齐集,声威既壮,纵不必跨海远征,而未使无其具,倭国嚣张之气当为稍平,即各国轻侮之端,或亦可渐弭。
十月初一,左庶子张之洞上疏:七月初十日臣为俄事所上边防一疏,曾有联倭国以伐交,商务可允者允之,使彼中立,不助俄势等语。
所云联倭国者,专指商务,且必可允者方允,与球事无涉也。既允商务,则必与之立约。中俄有衅,彼不得助俄为寇济饷屯兵,非无故而曲徇其请也。
微臣以为,此时宜酌允商务,以饵贪求,姑悬球案,以观事变,并与立不得助俄之约。俄事既定,然后与之理论,感之以推广商务之仁,折之以兴灭继绝之义,断不敢轻与我绝。设必不复球,则撤回使臣,闭关绝市。
如圣意不决,即望饬李鸿章、左宗棠速议具奏,庶免仓卒定约,日后追悔。即或总署诸臣难于峻拒,但使封疆重臣执奏不允,即可据以为辞。
张之洞欲联倭制俄,李鸿章不以为然,迅奏:倭国助俄之说,多出于香.港日报,及东人哃喝之语。议者不察,遂欲联倭以拒俄,或欲暂许以商务,皆于事理未甚切当。
琉球南岛得失无关利害,两国修约,须彼此互商,断无一国能独行其志者。倭国必欲得均沾之益,倘彼亦有大益于中国者以相抵,未尝不可允行。若有施无报,一意贪求,此又当内外合力坚持勿允者也。
限满之时,准与不准之权,仍在朝廷。此时宜用支展之法,专听俄事消息,以分缓急。俟三月限满,倘俄议未成,而和局可以预定,彼来催问换约,或与商展限,或再交廷议。
若俄事于三个月内即已议结,拟请旨明指其不能批准之由,宣示该使,即如微臣之执奏,言路谏诤,与彼之不能释放球王,有乖中国本意,皆可正言告之。此臣料倭人未必遽敢决裂,即欲决裂亦尚无大患。
两宫接奏,迅谕:此事关系全局,诸军机与三王两大臣速至南书房详议李鸿章奏疏。
工部尚书翁同龢观鸿章奏疏,道:李鸿章所言甚是;倭与俄相首尾,俄议未定,倭计宜防;倭患起则东南无岁宁,台湾首当其冲,兵饷两难。
惇亲王奕誴道:兹事体大,请交南洋及江、浙、闽、粤各督评议。
醇亲王奕譞附议。
两宫闻悉,速下谕旨:此事关系全局,自应博访周谘,以期妥协。着刘坤一、何璟、张树声、吴元炳、谭钟麟等悉心妥议,切实陈奏。
江苏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