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稳住身子,对身后的阿兴说道:“我们现在去医院,沈星尧见不到就算了,我还找不到沈清商么!”
说着,她便朝着旁边停着的车子走去。
去年楼明玥一回国,马上就买了一辆莱斯莱斯,但是现在,劳斯莱斯早就换成了宝马320。
要知道,宝马在富豪人家的眼里,不过是是保姆出行的买菜车,这样的落差,当然让楼明玥满心满眼都是怨愤。
但是,这辆车也是她现在唯一的选择了!
不管是沈星尧还是钟家,车库里面都有不少车子在车库里面积灰,但也不可能让楼明玥使用。
楼明玥也不愿意为了一辆代步车拉下面子求人。
她看着车窗外面倒退的风景,心里面越想越后悔。
楼明玥没想到,她这么多年没回来,沈星尧已经成长到可以在帝京一手遮天的地步。
就连钟家,提起这个外甥的时候,语气里面都满满都是尊敬。
早知道这样,她就早点回来修复关系了,否则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种不上不下的地步!
然而,楼明玥的如意算盘终究是失算了,等她赶到医院的时候,沈清商早就不在原来的病房。
阿兴去问了前台的护士,他们都是摇摇头,说不知道沈清商是转院还是回家了。
楼明玥明显不信,沈清商那么严重的伤势,起码要住院一两个月吧,怎么这么快就出院了?
但是她又不能在医院大吵大闹,只能无奈离开。
她拿出电话,想要打给赵志商量一下,结果又是关机。
楼明玥恨得直接把手机摔到了车子的座位上。
为什么今天打了这么多个电话,全部都是关机!
她问阿兴:“赵志到底死到哪里去了?不回家,也不在公司,是不是又去酒吧鬼混了?”
楼明玥越想越气愤,自从结婚之后,赵志极少这样对她,只要她打电话过去,即使是在开会,也会第一时间接听。
但是,回国之后,赵志似乎变了,变成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人了。
有时候,两个人晚上躺在同一张床上,她想要靠过去枕着赵志的手臂入眠,对方都推脱说工作累了,或者是身体不舒服。
有时候甚至直接推开她。
楼明玥也是女人,她的第六感告诉她,赵志大概率在外面有女人了!
不然,怎么会对她这么冷淡?
其实,楼明玥猜测得没有错,赵志现在的确是在温柔乡里面,乐不思蜀......
他觉得,自己过去的几十年,虽然换了两个妻子,但是从来都没有回国之后过得舒坦。
特别是在国外,他作为一家公司的董事长,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楼明玥管得也严,他极少有机会偷吃。
但是现在,在小美这里,他感觉到自己又活过来了,像个年轻的男人一样雄壮。
再加上,小美年轻漂亮,又温柔体贴,凡事都以自己为重。
她的能力也不差,在国外留学归来,现在也在一家大型的金融公司上班,可谓是能力与美貌并重。
赵志觉得,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上自己。
有时候,赵志甚至还在想,如果自己当初娶的人不是楼明玥这种花瓶,而是小美这种贤内助,赵氏估计早就成为世界知名企业了。
哪里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到处求爷爷告奶奶的地步。
因此,赵志和小美相处的时间越长,就陷得越深,他觉得,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女人。
小美开了瓶红酒,给赵志倒了一杯,她纤长的手指在透明杯子的映衬下特别好看。
“志哥,我能看得出来,你最近心情很不好。”
“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想知道,不过,我希望你能够快乐一点,轻松一点。”
“人生就短短几十年罢了,你过去都风风光光的,以后也未必会差到哪里去。”
赵志抬起眼眸,迷离的眼神看向身旁的女人:“小美,你真的是我见过最迷人的女人。”
“我浑浑噩噩地过了这么多年,现在感觉自己清醒一点。”
“你真的是我的命中天女啊......”
赵志痴迷的眼神仿佛粘在了小美身上一般,对方从头发丝到就脚后跟,在他眼里都美好得不可思议。
小美笑了笑,轻声说道:“你现在是一叶障目罢了。”
“我和认识不久,还没发生过碰撞,你当然觉得我好了,但是你也不要忘记家里陪伴你一起经历风雨的妻子。”
“她才是可以避风的港湾,而我,不过是谈得来的知己朋友罢了。”
“再说了,我也止你一个知己......”
在这段关系里面,小美从来都不是低声下气的那一方。
当然,这一切都是李行之跟她提前设计好的剧情罢了,现在早就不兴那种柔柔弱弱的解语花了。
知性,智慧和美貌并重的女人,才更能得到男人的欢心。
几杯红酒下肚,赵志已经有点醉了,或者说,酒不醉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