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锋说道:“当时万历皇帝的手下官员说,大明已经出现叛乱了,这倒还真没有说谎。《皇明从信录》的一则记载:“万历三十四年冬长至日,百官当诣孝陵上香,将出门,兵部忽传城外有反贼万余人,乘上陵,杀诸司官,据城僭号。已闭九门,毋得出,阖城汹惧,街市不见一人。
次日,已擒得四十九人,付应天(府)狱。为首者刘天叙,断指挑膝筋。内外守备会鞫,拟磔者七人,余皆斩。”
二、一拖再拖的福王“之国”
福 王的藩封地在河南洛阳,结婚后理应前往洛阳就藩。然当时皇帝与郑贵妃对福王宠爱有加,不愿意他过早前往洛阳,但洛阳的福王府却必须动工兴建。所以这一项工程的进展,期间在皇帝的示意下,工匠故意拖得很慢,一直到万历四十年四月才完成,共花费银子四十万两,超过潞王府一倍,超过其他王府十倍。
其实这四十万两银子云云,可能低估了,项鼎铉说:“邸报,福王府邸成……是役也,所费金钱共五十余万云。”
既然福王府已经完工,那么彼时福王理应立即从京师前往洛阳就藩,当时称为“之国”。
《大明会典》记载:“祖制,皇嫡子正储位;众子封王爵,必十五岁选婚,出居京邸,至长始之国。累朝以来,财赋地不封,畿辅地不封。之国不拘年岁。”
亲王之国是极其隆重的事件,皇帝朱翊钧却视同儿戏,一拖再拖。廷臣们考虑到皇太子的地位在不断受到福王的潜在威胁,就纷纷主张要严格按照祖制,敦促福王尽快离开京城,前往洛阳。
当时内阁首辅叶向高鉴于内阁只有他一人,被人称为“独相”,认为当时朝政急务莫过于推补阁臣。然而在他心目中,福王之国显得更为紧急:“今日阁臣推补真万分难缓,皇上可以察臣万不得已之心,为臣一决。此外,则福王之国事更为紧急……
但皇帝不予理睬,由得福王之国一再拖延,以至于征调来的船只拥堵河道,致使商贾不通。叶向高再次重申前议:“臣惟今日中外人情所最急者,莫如福王之国一事。毋论祖制难违,国典当重。即自张家湾以南沿河一带船只,尽皆拘禁,商贾不通,嗷嗷载道。而南京差来马快等船亦皆已到,官民船户不下数万人,逐日号叫于兵部门首,索取工食。若早一日,则人情早安一日,而于福王之令德亦早着一日。何必多留此一年半载,以招中外之疑议乎!”
叶向高语重心长,已经把话讲得很透彻了,福王之国一再拖延,对于国家社会,对于宫廷皇室,对于福王本人,有百害而无一利。可皇帝依然不理不睬,皇帝迁就郑贵妃和福王,一再寻找种种借口,设置障碍,拖延时间。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养赡地”的数量上讨价还价。福王向万历皇帝奏请“养赡地”四万顷,也就是说,必须有四万顷“养赡地”,他才肯去洛阳。
皇帝本人也是这个意思,他对福王奏疏的批示,不但不检讨福王奏请过多,反而责备地方官办事不力,耽误了福王之国日期:“览王所奏,比例请给养赡地土,前已屡有明旨,着照景(王)、潞(王)二府事例拨给。今经已久,该地方官尚尔不遵,推诿支调,稽误大典。”
为此,他振振有词地责令户部:“尔部里还行文与河南、山东抚按等官,即于各地方细查各府所遗及应拨地土,务足四万顷之数,不得将荒芜搪塞,着归今府自行管业,以资养赡。”
为了摆脱僵局,当时的户科给事中官应震(字东鲜,号旸谷,湖广黄冈人)建议,鉴于福王庄田四万顷的数目难以凑足,希望皇上先宣布明春之国日期,再渐次清查确定庄田数额。另一名言官建议,不如从皇上的内帑积蓄中拨出一笔赏赐,使得福王不必费心经营庄田。皇帝一概置之不理。
河南巡抚李思孝考虑到福王封地洛阳在河南境内,他有直接责任,因此向皇帝指出,要凑足四万顷土地极其困难,如果一定要办到,那么福王之国日期势必拖延。京官员以及河南、湖广官员的一致反对,皇帝无奈,稍作让步,同意减去一万顷,必须保证三万顷。
三万顷还是难以凑足,皇帝再次让步,减为二万顷,由河南、湖广、山东三省分摊。河南一万一千二百十顷,不足的八千多顷由湖广、山东分摊。山东自报有地一千二百八十余顷,还须补充一千二百余顷。湖广应该征地四千四百八十余顷,没有着落,湖广巡抚董汉儒提议,用一万两银子折抵地租。至此,福王的养赡田地问题已经接近于解决,但是福王之国仍旧举棋不定。
三、江北半壁的福王封地
福王之国的障碍,并非仅仅养赡田地而已,即使这一障碍逐渐解除,又会节外生枝。在福王前往洛阳日期迫近之际,郑贵妃企图借口慈圣皇太后七十寿诞,拖延行期,扬言要让福王参加万历四十三年慈圣皇太后稀龄大寿庆典之后,才去洛阳。
皇帝居然顺从了这种无理要求,向内阁首辅叶向高发去一道圣谕:“朕思圣母圣寿稀龄在迩,朕当亲率皇太子及诸王,恭祝大典。庆贺礼成,于次岁春三月内,着钦天(监)择吉之国。
叶向高封还了皇上的圣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