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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一章 庭州变故

    第672章庭州变故

    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之子阿史那运,押解乌孙天马至长安之后。

    薛仁贵亲试脚力。

    乌孙天马的曲线优美,奔跑时马鬃在风中飘扬,虽未剪成唐人最爱的三花,依旧那么赏心悦目。

    乌孙天马的速度,确实令人欢喜,可载重能力就是短板,薛仁贵很快就没了兴趣。

    倒是永徽天子看到这风驰电掣的模样,满心欢喜,亲自上马小跑了一段。

    这匹乌孙天马,在庭州时就已经驯服过,性子不烈,这就是永徽天子敢上手的原因。

    无奈,身为天子,不说他骑术一般,就是身手敏捷也不能尽情驰骋的。

    就连太宗皇帝这等身手,纵马射猎之后,仍旧有不少臣子苦谏,何况是他?

    偏偏你又不能说臣子的劝谏没有道理。

    永徽天子只留了阿史那运几天,封了个有名无实的右骁卫中郎将,赏了点财物,就让他回莫贺城了。

    有阿史那运这一来一回时间,庭州内部的瀚海、天山、伊吾三军已筹建完成,从陇右诸州抽调部分兵马、在安西都护府征召兵员,还是很容易的。

    募兵的重点当然不是当兵吃粮,大唐对于战功的赏赐能让多少破落户眼红。

    更重要的是,募兵,可不限汉人,胡人也能纳入!

    即便处月部、处密部倒向了阿史那贺鲁一方,依旧有不少族人兴高采烈地加入了庭州三军。

    个体的选择,很多时候与群体选择的方向并不一致,只要不伤及出身群体的利益,那都无可厚非。

    可胡人的占比,依旧是个很小的数字。

    倒不是说歧视什么的,只是胡人的纪律性相对要差一些,许多人承受不了严苛的约束。

    边军招兵,跟府兵略有差异,马、刀等物不再需要募兵承担,而是都护府全部负责。

    基础条件不一样,你就是让募兵自己出马,他也出不起。

    万人,五千匹马,勉强能装备出二千人的越骑,步兵团还是绝对的主力。

    没法,驮马一伙六匹,要配备齐全,确实压力很大。

    为什么要求府兵自己出马,原因便在此,府兵的辎重是相当多的,仅仅是甲、枪、刀、彭排、弓箭,那重量就够受的。

    更别说斧、锥、幕、布行槽、盂、盐、粟、人药、马药等等繁琐得要死的物件。

    好在骆弘义最后通过胡禄屋,找了胡禄居阙啜,额外补充了二千余驮马,三军才算兵马完备。

    小知识:胡禄居阙啜是阿史那贺鲁的女婿。

    啜,单独分开说,如俟斤一般,都是突厥的官名。

    这下知道,女婿是多坑老泰山了吧?

    玩笑话,胡禄居阙啜自有需求,粮食、茶叶、丝绢、瓷器都是他们急需补充的。

    丝绢可以说是奢侈品,着急了杀两头羊羔,皮子洗过后,硝制一下就能裹了;

    瓷器也是装格调,可粮食与茶叶就是必需品了。

    别以为天天吃牛羊肉多幸福,首先是牲畜的价值较高不划算,其次是顿顿以肉为主食易上火、易腻。

    人呐,还得荤素搭配才行,毕竟是杂食生物来着。

    翁婿情谊是真,肚皮更真。

    回到庭州莫贺城,自觉在长安城受了轻视的阿史那运劝说父亲率部西进,全面接收乙毗咄陆可汗阿史那欲谷设的故地。

    有了足够的底气,自不用再寄人篱下、看人脸色!

    天高马肥,无尽的草原任西突厥驰骋,纵使失去西域,损失也就三成。

    西突厥之地,何其广大!

    只要不贪心,不与大唐起冲突,西突厥的家,我父子就当不得么?

    再怎么说,我们也姓阿史那!

    “但是,脱了大唐,乙毗射匮再反应过来,我们未必能支撑得住。”

    阿史那贺鲁还是有些犹豫。

    毕竟,他能有现在的威势,不是因他能力出众,而是假借了大唐的威名。

    “行大事,不可前畏狼后惧虎。”下定决心背叛了,虎字也就不成为阿史那运的避讳字。“搏一把吧!事成,我纳的吐火罗小妾送你!”

    阿史那贺鲁给了儿子一巴掌:“胡说八道!我突厥可上行收继婚,却不许下淫!”

    这却涉及突厥的婚制了。

    《北史突厥传》:

    男女咸盛服饰,会于葬所。

    男有悦爱于女者,归即遣人娉问,其父母多不违也。

    父兄伯叙死者,子弟及侄等妻其后母、世叔母及嫂,唯尊者不得下淫。

    会于葬所,是因为他们分散居住的特性所致;

    收继婚,不许收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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