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烛火,静谧的房间里,曹金勇再次给林建邦和自己斟满了酒杯。
“林大人,我曹金勇不是铁骨铮铮之辈,我就是这样一个从山野豺狼中,兵乱灾祸中讨生存的一个卑劣鼠辈。
在跟您相处的这半年时间里,我常常在想,若是我从小遇到的便是您这样的好官,那是不是如今我也能过上安稳踏实的生活。
可我颠沛流离了半辈子,才遇到了您,才知道安居乐业是个什么样的景象。
我遇见您的时间太晚了啊,林大人!”
曹金勇握着林建邦的手,哭的像个三岁孩子,“林大人,您没有来潮州之前,潮州的情况您不了解。哪怕兵马指挥那个位置上不是我曹金勇,换成别人,照样也会如此的。
但今日,您不容我,我心中不冤。因为我确实靠着鱼肉百姓,享受了十多年的骄奢淫逸。
我知林大人仁义,不忍我祸及妻儿,如此便够了。人生在世,福祸自有定数,我曹金勇享受了,现在也该是还回来的时候。
林大人,潮州等来了您,便是等来了郎朗晴天,像您这样爱民如子的好官,值得我曹金勇心甘情愿的伏法。
愿我来世,便能早早的遇上您这样的贤明。如果可以,我也想做个光明磊落的好人。”
林建邦安安静静的听完曹金勇的哭诉,夹了一筷子的酱肘子放到他的碗中,“吃点好的再走,回头我会多给你烧点纸钱,让你路上富裕。到了下面拿钱开道,争取下辈子投个好胎。”
说完之后,林建邦就站起来拍了拍曹金勇的肩膀,然后离开了卫所。
他饶过曹金勇的家人,只是权宜之计,并不代表他会宽恕曹金勇的罪行。
曹金勇的一番话也没有触动到林建邦的心,点儿背不能怨社会,命苦不能告政府。
脚上的泡都是自己磨出来的,都是成年人,就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到底。
第二天傍晚,军营里传来消息,曹金勇在自己的房间里悬梁自尽了。
林建邦什么都没有说,让林武将其厚葬在凤凰山下。
同时让德华去一趟粤城州署,把自己早早写好的汇报文书提交上去。
他在文书上面着重推荐了现在的千把总李富武,不出意外的话李富武就是下一任的潮州兵马指挥。
林建邦也是考察了很久才定下李富武,其人武艺不算有多高强,但是治兵还算很有一套。
最主要的是这人疼媳妇,从不流连烟花之地,也从未有过欺压百姓的行为。
林建邦看重的就是李富武身上的这种,与烂泥共存,却不曾与豺狼为伍,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气概。
曹金勇的自尽,没有在潮州激起一点水花。
只是所有府衙的官员们,全都更加兢兢业业,因为他们对于曹金勇的下场早已心知肚明。
从那天开始,包括程元舟在内的所有潮州府的官员,全都对林建邦又敬又怕,马首是瞻。
也是从那天之后,林建邦只在每月初一,召开一次例行会议,听下面的人汇报一下上个月的政务。
除此之外,再很少出现在人前,每天拿着一把锄头,宅在后院,当了农夫。
倒也不是因为林建邦喜欢归园田居,而是他正在琢磨放大招呢。
白糖和菜籽油都只是商业谋利,一方面自己还想用这个赚钱,另一方面就算拿出去也不算什么大功绩。
但地瓜、土豆和玉米这些高产饱腹的粮种可就不一样了,要知道这三种东西可是让现代的华国挺过了三年大饥荒,随便拿出去一种,高低也能混个爵位回来。
到时候他闺女就从侯府庶房之女到知府千金,最后华丽丽的转身成为爵府嫡女,想必俩孩子的婚事也就不会受阻了。
然而种地这种事,还真没有林建邦想象的那么容易。
首先种下去的就是玉米,游艇空间里的两根老玉米试验了很多次。
就是泡在琼浆里也不发芽,就更别提种在地里了。
玉米失败了,土豆和地瓜拿出空间放了很久才生芽。
但因为林家没有经验,不是浇水多了,把种下去的芽块泡烂了,就是水少了,芽块直接旱死了,或是草木灰放多了,把根烧死了。
试了两个多月,林建邦放弃了,随便把芽块种在地里不管了。
没成想,却成了。
“薇薇!小希!你们快出来啊!”
日落时分,林建邦饭后消食,走到庭院当中,看着枯黄的茎叶便觉着心中烦躁。
于是有扛起镐头,准备把枯叶铲去,种回花草。结果一镐头下去,带出来的居然是一颗颗果实。
林建邦惊喜万分,连忙唤来许薇和林希。
许薇原本笑着跟林希打趣,林建邦种地种魔障了,结果到了庭院一看,高兴的比林建邦还激动。
“老林,你可真厉害啊!干啥像啥,我眼光可真好,嫁了全天下最优秀的男人,哈哈!”
林希满头黑线,晚饭还没有消化干净,又被硬塞一顿狗粮。
林希坏坏的上前,挡在秀恩爱的俩夫妻